01
今天遇到了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那个人大概二三十岁的样子,个子很高,穿着体面的黑色西装,银白色的发丝则如同三月天空柔软的云,蓬松地堆积在头顶,任由薄光渗透在微微卷曲的缝隙之间,描摹出细腻的层次。我走进店门的第一眼就看到了他——他正坐在靠近临街落地窗的位置,双肘搭在曲木扶手上,手里摆弄着手机,咖啡店里浓郁的飘香就这么缭绕在他的指间,将每一处关节和每一处折痕都雕琢得更为深刻,让看到的人不由自主地产生大胆的联想,联想皮肉之下那沉淀了数十年的厚重能与滴漏中咖啡液产生怎样的联系。
那时正值午后时光,店里正循环播放着那首Norwegian wood,但不是披头士唱的原版,而是不知名某人的翻唱。我自然能听出来其中的区别,因为比起原唱,那个歌手的声音显然更加低沉,就像是海浪被闷在海底几千米时发出的轰鸣,即使隔着遥远的距离,也能清晰地感受到音律的震动。
我照常点了杯意式浓缩,然后就在这阵轰鸣即将结束的时候,轻轻地走到了那个男人的桌边。
不过他或许正在等人,虽然目光眺望向窗外的车水马龙,指腹却不停地按压着电源键,一遍遍地显示出主屏上那串象征着时间的白色数字。所以最初他完全没有感受到我的存在,直到我的阴影倏然盖过了他的天空,洒落一大片荫凉,他才抬起眼睫,开始惊讶并谨慎地打量起我这个突如其来的陌生人。
而我也终于看清了银发下的那双眼瞳。
那是双蓝色的眼睛,犹如倒映海水的冰川,清亮透彻。说实话它很好看,被镶嵌在尾端微微上挑的眼眶当中,胜过了任何一种人工合成的玻璃弹珠。但它不是紫色的,不是那种紫罗兰般深邃的紫色,而是蓝色,是在色环中处于同一侧,却又没那么贵重的蓝色。我站在那里,不禁眨了下眼睛,一股悲伤的失望便因此涌上心头,瞬间噎住了我的喉咙,让我挣扎了好半天,才勉强扯出一点浅薄的笑意。
“抱歉,我好像认错人了。我以为是我的一个……朋友。”
于是刹那间,阳光迷乱了我的世界,引起一阵针刺似的晕眩,轻声的道歉就趁此机会从黑暗的齿缝中穿行而过,没有留下任何记忆痕迹。等做完解释,我缓缓地呼出一口气,本以为对方会生气,可是他并没有,仅仅低下头,开始装模作样地查看着自己的邮箱。显然他是想借此回避刚刚的尴尬,只可惜这种放任着实纵容了我的恣意妄为——我没有选择立刻离开,而是继续使用自己的眼睛,在脑海里复刻出男人的样貌,再把它同记忆深处的那个他进行对比,试图找出更多相似或者不似的地方。
然而令人绝望的是,不管我多么地努力,只要目光在他身上停留的时间越长,他和我记忆中的那个人就差得越远。
他们都有些柔软的银白色头发,但我认识的那个人的发色更加明亮,如同深夜的星辰,有时候还会反射出隐约的蓝光。他们都喜欢穿黑色的西装,但我认识的那个人不喜欢搭配花里胡哨的大波点领带,而偏爱那些款式简约的袖扣和领带夹。他们来咖啡店都会点一杯意式浓缩,但我认识的那个人却绝对不会任凭自己的身体陷进松软的沙发椅,反而习惯始终保持腰身的挺直,仿佛时刻准备着开启一场足以决定命运的谈判。
更重要的是,我认识的那个人使用的香水是柑林枝叶间浮动的薄雾,是浇在汪洋大海上的月光,是刚刚砍伐下来的沉香木,也是雨后呼吸到的第一口湿润的空气。
总之不是甜腻腻的蜜桃味。
说实话,我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嗅觉动物,但我此刻就已经是了。先前被咖啡香气掩盖住的香水味就像是一桶遭人遗忘的葡萄酒,经过过度的发酵,从裂缝里渗透出一股刺鼻的酸臭。我忍不住皱起鼻子,试图驱散愈发浓烈的香气,莫名的眩晕却还是如同席卷而来的狂风暴雨,让我扶住桌角才稍稍稳住了身形。
我想此刻我的脸色应该不太好看,眼眶或许都是红的,所以恰好前来端送咖啡的侍应生被吓了一跳。刹那间,伴随着小幅度的摆动,瓷器发出叮里哐啷的脆响,侍应生是个非常年轻的少年,尚未离开校园,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只见他慌张地放下托盘,架住了我的胳膊,把我的身体承担在他的肩膀上。不过他似乎误会了我与那个男人的关系,竟然没有询问,便直接帮我坐到了男人对面的空位上,嘴里还不停地关心是否需要叫救护车。
我摇摇头,然后一边揉捏着额角,一边谢绝了对方的好意。那个银发的男人见状也不好苛责,只是低头再次确认了一下时间,冰蓝色的眼睛如倦鸟归林,飞快地掠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焦虑。
“坐吧,坐吧,反正还有半个小时呢,您请便。”
之后男人耸了耸肩,换了个坐姿,同时又扭过头小声地嘟囔了一句,仿佛是在喃喃自语,给自己提供一个足够信服的理由。这下我更加确定他是在等人,我的擅自打扰再加上之前的腹诽,歉意的笑容顿时重新挂回我的嘴角,尽管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却也自欺欺人般让自己的内心逐渐平复下来。
02
我记得我是在四岁的时候被收养的。
至于为什么会记得那么清楚,那是因为我的记忆就是从那个时候被正式开启的。我不记得自己四岁以前的事情,一点印象也没有,就像是被冰雪覆盖的北极圈,白茫茫的,冷冰冰的,硬是找不出任何可以追寻的足迹。换句话说,此前的我被冰封在风雪里,直到见到了记忆里的那个人,藏在身体里的人生齿轮才终于开始扭捏地转动起来。
收养我的是个高大的银发男人。
那天刚刚下完一场大雪,厚厚的结晶能轻松地淹没膝盖。因为这种孤寂的天气,周围几乎听不到小动物穿越灌木丛所发出的窸窣声,万事万物也都被染成了苍白的色彩,就连福利院的那扇可怕的大铁门都因此变得圣洁起来。没有户外活动的生活寂静得宛如一潭死水,我想当然地以为世界正在死去,再也救不回来。然而就在那个哀伤的时刻,那个银发男人偏偏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犹如一只渡鸦,从遥远的地平线外翩然而至,然后以强硬的姿态打破了宁静的世界,并在铺天盖地的雪花中留下了一滴格外醒目的墨痕。
轻盈的雪屑被风吹下檐角,落在银白的发丝上,没有融化,反倒是凝成了半夜的星辰,装点着本不存在于世间的梦。男人停在我的面前,与我不过半米的距离,由他带来的清冽的香气便迅速超越了视觉上的传达,率先在我的记忆深处留下了第一个脚印。
之后他后撤半步,当着我的面单膝跪下,我这才有机会看清他那双紫罗兰色的眼眸。
说实话,即使到了现在,到了晶体智力更为丰富的二三十岁的年纪,我依然没能找出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当时看到的那双眼睛。我只能说,在那双清明的眼瞳里,某种极为合适的色彩正在自我调和,它既没有红色那般灼热,也没有蓝色那样彻骨,它正好处于两者之间,表面由一层闪闪发光的冰霜渗透,能在挡住世俗尘埃的同时,让所有前来致意的光线都缓慢地沉入谷底,笼罩在与世隔绝的平静与安宁当中。
说什么眼睛里藏着星辰大海都显得太过俗气,至少我在那里不仅发现了冷漠的宇宙,还发现了横亘千年的岁月积淀。所以后来,很多人夸奖过我的绿色眼睛,说它清澈如山野,但我想即便如此,自己也根本不可能超越当年的惊鸿一瞥。
总之,男人在观察了片刻以后,便选择收养了我,而且全程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除了给我取名为泰德·克莱恩的时候。
不过这个名字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姓氏也和男人的不一样,就感觉好像是他在填写资料时,无意间瞥见柜台上的某本三流小说,才在标注作者栏的地方偶然发现了一个尚且听得过去的名字。我对此毫无怨言,毕竟我没有过去的记忆,更何况院长嬷嬷还在一旁不停地夸我听话懂事,是个难得的好孩子,唯一的缺点就是性子比较闷,不太会和其他小朋友说话。
然而不幸的是,那个银发的男人似乎也是个善于保持沉默的家伙。他在院长办公室办完手续,便面无表情地听完院长的所有唠叨,期间从未发表过自己的意见与看法,只是偶尔会用鼻音,发出一些低沉的音节,以此来表示自己并没有失礼地睡过去。而等到院长搓着手,委婉地提出领养者需要缴纳福利院支援建设基金的时候,男人就像是恭候多时了一样,直接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张支票,阔绰地递了过去。
之后他就一声不吭地牵起我的手,带我离开了那座沉闷已久的儿童福利院。
我也就有了一个家。
那个家位于曼哈顿上东区,在一座大厦的顶楼,是复式结构的,宽敞且舒适,而且配有专门的团队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不过说来惭愧,其实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这个区域都没有进行过深入的了解,只知道周围高楼林立,还能经常看到许多凝聚着复古美学的石砖墙面与浮雕艺术。现代科技带来的繁荣与数百年前的古典气质融合在一起,并不突兀,每天出门上钢琴课或者周末到中央公园散步的时候,还总能在途中发现灯火通明的商店橱窗,以及那些永远穿着时髦的年轻男女。小时候的我以为普通人的生活都是如此光鲜亮丽,直到后来考上了大学,才在米卡杰惊讶的目光中得知自己的那位领养人究竟拥有着怎样的财富。
所以当我开始回顾自己的人生之后,我才猛然发现,迟钝大概就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也是我众多的缺点之一。
03
男人很喜欢喝咖啡。我的卧室在二楼不太起眼的地方。
这两件事实之间并没有通俗易懂的因果关系,但我还是很乐意将它们摆放在一起。至于缘由,那是因为每当男人去研磨咖啡的时候,我都能在趴在我卧室的小阁楼上,透过窗户,望到他那张足以与阿多尼斯相媲美的侧颜。
事实就是如此。毕竟虽然我被这个银发的男人领养了,男人也从来没有断过我的生活费,但他从来没有要求我喊他父亲,甚至很少与我进行交流。在我的印象中平时他一直都很忙,我六点整起来,就能发现他已经准备出门了,等到晚上十二点钟左右,我也没有看到过书房的灯被熄灭的那个瞬间。厨房里的咖啡和酒窖里的葡萄酒是他常备的提神剂,只有当我的生日,或者我提前给他留下便签预约的日子,男人才会停下他工作的进度,待在家里和我一起处理我需要做的事情。
总而言之,他很少在家,即使在家也会在书房里待着,所以能看见他的时间就变得极其珍贵。
正因如此,我竭尽全力希望能延长他在家的时间,甚至像个任性的孩子,故意编造出莫须有的学校活动,假装无辜地强迫他放下手头的工作,与我一起待在这个家中。而每次我说谎,他都深深地注视着我,用他那双冷漠的紫罗兰色眼睛,审查我脸上所有的细微变化。我从来不清楚他是否看穿了我的谎言,只知道最终他每次都选择了妥协,既没有打电话询问我的班主任,也没有戳穿我那些因为紧张而绞在一起的手指。
于是就这么经过一次次的试探,很快我便发现,男人喜欢喝咖啡,而在每次研磨咖啡的时候,他都会一直站在一楼的开放式厨房里,任由明媚或者昏沉的天光受到落地窗的剪裁,披散在他的肩上,又或者让慵懒的褶皱沿着身体线条倾泻于腰间。对美的追求是人的本性,自从福利院那天的惊艳开始,我就不断追逐着他的身影,尽管他从来没有给过我机会,但在我发现这一点以后,我就觉得自己终于创造出了一条秘密的路径,可以躲在阁楼的窗户后面,悄悄地接近他而又不打扰他。
阁楼的窗户不大,是一个细长的方形,比起采光功能,更多承担的是装饰作用。我平常只需要装作看书的样子,倚靠在墙角的位置,便能够轻松看见一楼大部分的空间。说实话,这是个绝佳的角度,光线可以清晰地投射在他的眼睫上,再被我轻松捕捉。我只要远远地观望着,就能知道他是不是又穿着那件白色的衬衫,衬衫的领口是不是难得敞开着,并且露出颈项上白皙的皮肤,以及隐藏了半截的锁骨。
时间长了,我便熟知男人研磨咖啡的每一个步骤,甚至可以通过他手指摆动的弧度,知晓冲泡出来的咖啡液会散发出怎样的香气。不过最开始我并没有觉察到自己会那么贪恋男人的身影,或者说,小时候的我仅仅以为,自己只是试图从那个符合大众审美标准的成年男性身上汲取一点点安全感而已,等自己到了十八岁就可以统统还给他。
毕竟是他把你从福利院带出来的,对他产生那种看待偶像般不由自主的仰慕与依恋,也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
学校里的心理咨询师曾经这么安慰我。之后为了解释她的这套理论,她还把我比喻成刚刚睁眼的小鸭子,总是会把自己第一眼看到的活物当成妈妈。对此,我不禁哑然失笑,下意识地觉得荒谬绝伦,但是又找不出任何破绽。
因为男人确实很完美,无论放在何时都是那种焦点般的存在。也许他曾经有过失误,但至少在我的记忆中,他好像就没有失手的时候——大到学校的选择,小至我过生日时赠送的礼物,那家伙明明看上去漠不关心,没有花多少心思的样子,却总是能在关键时刻戳中痛点,狠狠地把握住我的性格与偏好。我的小学和中学就是他帮我选的,我房间衣柜里那几套出席毕业舞会时的礼服也都是他亲自挑的,后来也都证明他的眼光十分毒辣。而偶尔,他的同事会来家里帮忙拿取文件,我大概也能从他们信赖的神情中,猜想到和男人共事会是一种怎样放心的状态。
相比起来,我就显得比较平庸,除了在学校里保持着每门学科年级第一的位置以外,好像就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了。
对此米卡杰说我实在是太过凡尔赛,我没太听懂这句话的具体含义,只知道他绝对不是在夸我就是了。而与之相应的,米卡杰也不太理解我和男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尽管他是个同理心很强的人。但我还是要说,我和男人之间那种亲近又疏离的相处状态仍然持续着,至少在我成年以前一直都是这样。
毕竟之前提到过,收养我的银发男人从来没有要求我喊他父亲。
虽然他的年纪当我父亲的话,其实也没有太突兀的地方。后来我想通了,可能因为男人并没有结婚,所以他才不太想拥有这么沉重的心理负担。毕竟父亲这个词总是象征着一份永恒的责任,这一点我作为被收养的孤儿表示十分理解,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尴尬,我一直称呼他为先生,礼貌得体,且不会显得过于古怪。
不过这个称呼方式就像是一层透明的柏林墙,结结实实地挡在我和他之间,成为了某种无法言说的象征主义。
说直白点,那就是两人之间永远保持友好社交距离的代表。
再说直白一点,那就是长久以来,我都安静地闷在我的小阁楼里,与他默契地空出距离,我既不过问他的工作内容,他也不会干涉我的兴趣爱好。只是无数次,当他靠在大理石吧台边,等待咖啡液的滴落的时候,我都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从阁楼窗户轻轻送去一瞥。而这目光表面看上去平淡无奇,犹如磨平了浪涛的湖面,没有鱼的游动,也没有水鸟的暂歇,但在那水面下,只有我知道那里究竟藏匿着多少吞噬船只的漩涡。
让我迟钝地意识到自己并非单纯仰慕那个男人的契机,其实也是在这一年。
04
我的生日是在年底,是冬季的十二月一日,在此之前的四个月,则是银发男人的生日,正好处于夏末秋初的黄金季节,也是狮子座和处女座交替的那个时间段。可以说,狮子座的领导风范和处女座的完美主义糅合起来,在他的身体上烙下了深深的痕迹,然而夏天炽热的余韵偏偏特立独行,没有按照原定计划,把他铸造成热情洋溢的灵魂,反倒是一脚把他踢进了冰窟窿,我想这应该是有史以来上帝开过的最无聊的小玩笑。
从我来到这个家开始,男人就没有显露出过生日的习惯,我能知道这一天,还是因为以前自驾游的时候偷偷查过他的驾驶证。没能他做点什么的遗憾如同一个小小的黑洞,一直存在于我的心底,所以那一年,为了给他一个惊喜,也为了庆祝这个神奇的灵魂在三十七年前诞生,我提前了将近半年的时间去准备一场只有我知道的生日派对。
当然,为了不让男人起疑心,我没有用他的钱,而到楼下的咖啡店找了份兼职,去当侍应生,每小时八美元,每周工作二十个小时,很快就能攒到一笔比较可观的存款。我用其中绝大部分买了一条基顿的银色正方形图案印花真丝领带作为礼物,剩下来的不够支付高档餐厅夜晚几个小时的包场费用,所以只能把它交给了咖啡店的老板,以友情价租用了一整晚的场地。
不过虽说是生日派对,其实并没有邀请多少人。男人从来不喜欢人多喧哗吵闹的地方,我就只把这件事透露给了男人身边那几位经常来家里做客的同事。他们听了纷纷叫好,还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保证,绝对会让这场生日派对成为全世界最棒的生日派对。结果等到了那天,他们竟然摆出蹭吃蹭喝的架势,完全把礼物这回事忘到了脑后,只有一个海蓝色短发的年轻人还算靠谱,端来一份生日蛋糕,只不过蛋糕上塞着一圈直挺挺的小金枪鱼,还淋满了成分不明的浅蓝色透明液体,散发着一种非常奇怪的气味。
幸好我订购了正常的生日蛋糕,要不然感觉这个晚上,附近医院的急诊科要有的忙了。
话说回来,派对是晚上九点开始的,我一周前趁着他还没有出差,给男人留过纸条,拜托他空出时间帮我完成这个学期的实习作业,他自然是答应了。于是从白天开始,我就和那些不靠谱的同事一起,用彩带和气球装饰整个场地,期间打翻了一盆多肉植物,扯碎了两簇亮闪闪的拉花彩带。
好在晚上的派对并没有被搞砸。
当男人从机场赶回来的时候,我立马在地下车库截住了他,并把他领向了那家咖啡馆。不过店铺里面的灯全部被关上了,里面黑漆漆的一片,从远处看的话,根本看不清其中的人影攒动。我有点紧张地在前面带路,步伐有点拖沓,而男人仿佛是觉查到了什么异样,不禁微微皱起眉,紫罗兰色的眼睛瞬间流转起思索时常有的明光。
我赶紧背过手,眨了眨眼,告诉他说这次的实习作业是制定一家店铺的每周经营计划,我选中了这家咖啡店,前期已经谈妥,所以想拜托他帮忙看看后期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
那时,路灯的光投落在街道上,来往的汽车则穿梭在这些光影之间,延绵起现代都市的繁华。外面世界的忙碌统统映射在街头华美的玻璃橱窗上,比起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男人身上那件黑色的西装外套则完美融入明亮的夜空,没有过去那么笔挺,还沾着跨越了半个地球的尘屑。只见他站在黑灯瞎火的店外,半信半疑挑高了眉毛,迎着微风,再次深深地打量了我一眼,正如他与我第一次见面时的凝视一样,宁静之中又充满了复杂的思绪。
之后没过多久,他不知道想通了什么,便妥协般收回目光,然后抬起脚步,主动推开了那扇玻璃大门。
于是顷刻间,门后连接的黄铜铃铛前后摇摆起来,发出一连串清脆而又空灵的声响。而迎接他的那满屋骤然点亮的灯火,顿时均匀铺洒在他的视网膜上,就像是在他的眼睛里扬起了风一般的金粉,浪漫而又迷离。
我看到男人停在门边,微微睁大了双眼,握着把手的那只手甚至都忘记松开,仍然悬停在半空中,保持着某种略显别扭的姿态。他像是没有反应过来如今的情况,失神地盯着突然涌出的一群人,任凭大家将祝福送到他的耳边,你一言我一语地把美好愿望塞满整个空间。我不想凑热闹,落在最后,只等这波热情的浪潮缓缓退下,这才站到他的面前,把自己早已准备好的礼物送到了他的手上。
此后不管过去了多长时间,我都不会忘记,他在拆开包装盒,看见那条宛如林间月光的领带时,那一闪而过的错愕和微微绽放的笑意是多么轻柔地吻上他的眼尾,又是多么及时地融化了那层紫罗兰色的冰封。
派对便在男人的默许下继续进行起来。
大家热热闹闹地簇拥在他的身边,如同无法推脱的潮汐,从咖啡店的门厅处转移到最角落的一圈卡座。那里视野最好,不必起身,就可以通过窗户欣赏到街道上的银河流淌,而它的环境也不差,除了柔软的长沙发,舒适的抱枕,以及墙面上的木板装饰,卡座侧边还安装着一个壁炉,壁炉边还架有一台留声机,风格相当古老,但可以使用,架子上的一排黑胶唱片就是为这台留声机准备的。
我去翻了翻架子,奈何自己对这个领域并不了解,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辨别唱片所对应的曲目,只好凭借手感挑选了最左边的那张放了出来,歌曲正好是披头士的Norwegian wood。
当时,小吃和零食摆满了桌子,油炸的香气和奶油的香甜很快就挤走了空气中咖啡豆残留的醇香,霸道且肆意地游走在店里的每一个角落。男人穿着严谨的西装三件套,与周围快活的气氛格格不入,他只能在沙发末端的位置去寻求清净,然而不管他如何更换角度,那些临时贴上的装饰物都会大胆地撞上他的眼睑。他坐在那里,不免有些无奈地观望着,恰好我播放的音乐声渐渐响起,这才淹没了他的叹息,把这个男人重新拉回到庆祝生日的氛围当中。
之后不知怎么的,大家似乎到了兴头上,便喝起酒来。我当时差几个月才成年,当然没办法加入这场成年人特有的疯狂酒局。可我也出了不少力,从老板私藏在收银台下面成箱的罐装啤酒,到家里酒窖收藏的那些康帝酒,再到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鸡尾酒,我都把它们搬了过来,甚至还一杯杯地端上桌子,摆到了他们的鼻子前面。
至于那一晚总共喝掉了多少酒水,我就记不清了,只记得散场的时候应该是半夜一两点钟,除了偷偷尝了点鸡尾酒的我以外,几乎所有成年人都喝得烂醉如泥。正因如此,我作为难得的清醒者,不得不站在咖啡店门口,一个个地把那些前来参加派对的客人们送上出租车,打发他们回家。
等忙完这些,我才回过身,远远地望向在墙边等候的银发男人。
那时的气温还没有从热暑中回过神来,只需轻轻的一阵流动,空气便能鬓角的发丝间穿梭成温热的叹息。倒映人间烟火的夜空寂静无声,离开了来去匆匆的人群,空旷的街道也终于歇息了下来,以一种坦然的姿态与天际线相连接。这时候的天和地都是绝对安静的,而男人脱掉了外套,存在于这片广袤无垠的黑暗当中,仿佛沉溺其中,就连路灯的光晕都正好停在他的面前,不肯再向前照亮半步。
往日硬朗且疏远的表象就像是墙角剥落的石灰,簌簌地从肩头掉下,藏进了衣角的褶皱当中。银白色的发丝顺着和风,扫过他的眼睫,只有那双紫罗兰色的眼瞳幽幽地闪烁着星辰似的寒光。他抿着唇,目光深沉到让人捉摸不透,但那一瞬间,他却好像不再是神明身边的送信渡鸦,而是走出伊甸园平凡人类,褪去神性的光辉,有血有肉,也变得更加真实。
胸腔下的跳动似乎猛地收缩了一下,之后,我犹豫了片刻,便忍不住试探性地朝他那里走近了几步,试图跨越此前一直存在的无形隔阂,或者说是想确实自己到底还是不是站在真实的世界之中。当然最后的结果不必多说,那个充满酒精的晚上,我成功地跨出了那一步,紧紧地站在男人的面前,看清了他耳垂上泛起的酒醺的微红。
简直就像是一抹傍晚的烟霞。
05
那个晚上,我和他犯了错。
然而这句话并不是最终的结论。这个错到底是不是错,实在是不好评论,毕竟在别人看来或许是肯定的答案,但在我这里,那只是一场短暂而又美丽的梦。
在我的印象里,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酒在第一次淌过食道的时候,都会燃烧起枯草般的灼热,说实话,我并不太适应这种会让人联想起疼痛的感觉,尽管后来自己在职场上不得不面对这些。有人说学会喝酒才算是真的长大,但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完全适应酒精所带来的浓烈刺激,当然,除了那个晚上——只有那个晚上,我像是一个初次受到狄奥尼索斯蛊惑的孩子,在萦绕的酒气里顿悟到了粮食发酵后的清香,就连呼吸时鼻腔内流动的空气,都成了酒水蒸发后的芬芳,馥郁中还暗含着一种不知疲倦的荒唐。
当时男人可能是喝多了酒,脚步并不稳当。我脑子一热,怕他摔倒,就一手接过他的外套,另一只手则小心地拉住他的胳膊,尽管后来想想,如果那天他真的摔了,那么凭借我的小身板和那么一点点作用力,恐怕只会连带着一起摔出去,一点挽留的余地也不会存在。
总之,幸好我和他平安地回到了家。
不过比起半个小时前派对上的热闹,家里没有开灯,也没有其他人在,倒显得冷清不少。那时,没有温度的月光穿透玻璃幕窗,轻柔地在地上铺洒出整片湖光,我腾不出手去开灯,索性摸着黑,直接把男人送到他的卧室门前,并在把衣物归还之后,同往常那样向他道了声晚安。
只是这次他没有回应,只是伫立在门边,凭借身高上的优势,安静地俯视着我的一举一动。刹那间,比夜晚更加厚重的阴影落在我的头上,我不禁愣了一下,然后缓慢地抬起视线,迎上那抹神秘的凝视。而在我的眼里,男人脸上明明没有浮现任何表情,但灵魂之中火焰却已经划破长空,坠入深海,最后激荡起阵阵深沉且厚重的波涛汹涌。我瞬间意识到,他是在叩问,无声地叩问,而就在那一刻,某种说不出口的热量便突然点燃了我的指尖,尽管那里仍然保留着触碰对方时留下的体温,以及醉醺醺的酒香。
我答应了,眼睫仅仅微微颤抖了一下。
于是很快,外套坠落地面的窸窸窣窣如同钻过草地的长蛇,在门边留下了蜿蜒曲折的痕迹。男人在得到答复的那个瞬间,就通过绝对的力量,强行跨过了两人之间遥远的距离。他抓住我的手腕,直接低头吻上了我的嘴唇,湿热的纠缠便在撬开齿列之后,相互勾连起粘稠的银丝。我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沦陷,所以只能笨拙地回应着,眼里满满都是那快要令人溺毙的紫罗兰色,舌尖则尽是各种酒混杂在一起的奇妙快感。
这种快感要让我窒息,也快要夺走我全部的思考能力。我不得不昏昏沉沉地抬起手,拽住男人的领口,这才没有让自己的身体在他的怀里愈发松软下去。
而那时他的一只手已经挑开我的衣角,解开我的纽扣,然后顺着脊椎的方向,一寸寸地丈量着那片未曾有人占领过的土地。
急促的呼吸声立刻从我的喉咙深处溢出,掺杂着香槟酒的一丝甘甜。他的手很凉,每划过我的身体,都能引起一阵不易察觉的战栗。我能清楚地感受到,那股冰冷的电流从我的腰侧逐渐攀升至我的后颈,接着又像是朝圣路上急不可耐的僧侣,从蝴蝶骨那里直接跃下山崖,落至我的后腰。然而向下探寻的路并没有因此中断,他曲起食指,轻轻勾出了横亘在那里的腰带,与此同时,浓云般的银白发丝之下,那双紫罗兰色的眼睛则深深地凝视着我,犹如野兽的眼瞳,充满侵略的气场,仿佛是在宣告他的主权,宣告他要在这里,在此刻,把我这只猎物吞食到连残渣都不可以剩下。
我屈服了,而且是充满期待地屈服了。
他便安抚性地吻了吻我的眼尾,随后把我抱进他的房间,扒光了衣服,一起跌进那张松软舒适的床上。
此前我从来没有进过他的房间,虽然我曾幻想过这里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但那时我已经完全没有心思去把现实和我的想象一一进行对比。他舔湿了我胸口的红殷,并用贝齿啃咬厮磨,而他的手却套弄着我的下体,最后任凭喷薄而出的液体淋湿了整个掌心。在整个过程中,我的思想始终跟随着男人的牵引,而得到初次释放后,我就失神地瘫软在他的怀里,即便他湿漉漉的手指潜进幽深的洞口,撑开隐秘的褶皱,我都没有回过神来。
把我唤醒的,是扩张之后的来自另一种体温的滚烫。
与之俱来的撕裂感顿时掀起了疼痛的巨浪。相比起我模糊的意识,我的身体更快地做出了反应,一大团一大团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挤出眼眶,我一边呜咽着,一边抬起上半身,像一只挣扎的虾,试图逃离这种痛苦,但男人却紧紧掐住我的腰,没有给我任何真正逃离的机会。
但他还是停了下来,耐心地等待着我的适应,直到我的眼泪凝聚成碧绿色的湖泊,终于不再泛动脆弱的涟漪,他才浅浅地吻过我的泪痕,然后试探性地挪动起来。
湿热的鼻息倾吐在耳畔,相互撩拨着最原始的欲望。说实话,那时的我根本没有想到第一次被进入会是那么疼痛。不过好在做爱与喝酒没什么两样,等到头一波的灼烧感过去以后,剩下来的就是迷离之中缓缓绽放的愉悦。我没法在自己脑海里想象自己是如何一丝不挂地张开双腿,允许对方在狭窄的隐秘中不断膨胀,然而当我游移视线,看到当时窗户反射出来的虚像,我才知道自己是怎么满脸潮红地抱着男人的身体,发出一声接着一声的呻吟和喘息。
那个夜晚暗得深沉,足以当作一张画布,把所有发生的一切都临摹得透彻。绿色的眼睛里挂满了雾水,我渐渐看不太清这个世界,可是我的身体却已经找到了通过天堂的捷径。冲撞的声响伴随着水流的拍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学会扭动腰肢,好让属于他的那部分更加深入地贯穿我的身体,甚至还能主动坐到他的身上,通过自己的律动吃下他所有的迸发。我变得享受起来,以不同的姿势开发着欲望方面的潜能,即使后来他用我送给他的那条领带紧紧系住了我的下体,我也自依然能遵从本心,向他哀求最终的解放。
至于那晚他和我做了多少次,我完全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当自己醒来时天已经大亮,房间里到处都是激情过后残留的凌乱。酒味,香水味,以及精液的气味,全部沿着床单的褶皱,蔓延在整个空间内。男人正沉沉地睡在我的身边,呼吸平稳,精致的眉眼之间还隐约浮现着饱餐一顿后的餍足。
疼痛和欢乐都已经在我的身体内部,被夜晚无边的狂欢所深深地刻下。我的灵魂终于迟钝地认清了我对男人怀有的情感,这既不是所谓的鸡妈妈理论,也不是单纯汲取安全感的慰藉,这是一种更深层次的贪恋,如同橡木桶中的红酒,经过了十几年的漫长发酵才得到的珍品。但不知为何,醒来后的我却产生了一种小偷行窃时才有的胆怯和退缩,就好像是拥有了本不该属于我的东西一样,我突然感到害怕了。
所以我逃了。忍着腰酸背痛把房间里所有属于我的东西都抱走后,我逃了,逃回了自己的房间,心情久久不能得到平复。
06
之后的事说起来可笑,我竟然像是个没事人一般,平静地向男人道了早安,然后坐在餐厅里共进了早餐。期间他时不时用迟疑的余光凝视着我,但我一直装作不知道的样子,没有给出任何反应,这就让他显得更为困惑,似乎是在暗自怀疑昨天晚上与他翻云覆雨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于是我拐弯抹角地告诉他,自己昨晚太累了,所以睡得很香,什么都不知道。起初我还希望通过这个暗示,能让他回想起昨天的欢乐,结果没想到他在确信昨晚的对象并不是我之后,反而像是松了口气的样子,紫罗兰色的眼睛里迅速飞过一丝释然。
失望的洪水便因此长久地泛滥在我的灵魂深处,让我难以呼吸。
我和他都是自欺欺人的懦夫。
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只是经历过那次偷腥之后,我和那个男人同处一室的时光就变得越来越煎熬。为了圆我的谎言,我必须表演得一丝不漏,且时时刻刻都要用想象出来的熟睡,来代替夜晚缠绵时的激情澎湃。这样的日子简直和方济各会修士的清贫生活没什么两样,不过好在接下来的四个月,男人像是故意逃避问题似的,经常跑去外地出差,并不怎么在家里驻留,我也就因此获得了更多独处的时间,来慢慢消化心底那蠢蠢欲动的渴望。
可是纸真的能包住火吗?
他回来住是在我生日的时候,而且时间掐得非常准确,不多不少,刚好在十二月一日早上零点左右回到了家。他从来不会错过我的生日,这一点就像是十二铜表法,被刻在了永恒的石碑上,雷打不动,所以当我白天醒来,闻到餐厅里那熟悉的咖啡香气的时候,那种悸动便不出意外地重新回到了我的胸膛。
他说他已经安排好了成年礼,等晚上就一起出去庆祝,我欣然答应了,而且一点也不担心庆祝会很无聊,尽管这个男人平时就只是一个理智的工作狂,完全没有生长出可以活跃气氛的幽默细胞。我能做的就是耐心地等待,维持住和谐的假象,于是那天我借口复习功课,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实际上却是爬上阁楼,和往常一样透过窗户,默默地凝视着那个熟悉的身影。
说起来,虽然我和男人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见到面,但他看上去似乎并没有发生多大的改变。银白色的发丝顺着颈部的曲线,轻啄着他的肌肤,翻折的衬衫领口也是一丝不苟地延伸出最合适的角度,既没有邋遢的折痕,也没有彻底遮挡住锁骨的形状。他随意地坐在餐桌边,一边喝着新鲜出炉咖啡,一边翻阅着纽约邮报,十二月难得的阳光便悄无声息地潜进室内,用稀薄的金色勾勒出他匀称的身形。他与生俱来的美感令人难以忘怀,但我盯着他滚动的喉头,却头一次对自己绝佳的视力感到厌恶——我看到他的发丝,就想起那一晚被薄汗浸透的鬓角;我看到他衣褶里的阴影,就想起那一晚结实有力的肌肉线条;我看到他吞咽的动作,就想起那一晚抑制不住的喘息;我看到他扣住杯子的手指,就想起那一晚在我身体里探寻秘宝时的每一次撞击。
袅袅的白雾在杯口升腾,久违的燥热则如同那杯滚烫的咖啡,瞬间感染了冬日的寒意。我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索性就藏在这个对方看不见的角落,伸手解开裤子,一边回想着当时男人充满野性的眼神与动作,一边安慰起自己那早已高挺难耐的器官。
真的要疯了。
当然,我不仅仅回想着那个狂乱之夜发生的种种,我还在幻想着未来。毕竟只要过了今天,我就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我就有资格平等地站在那个男人面前,和他一起度过往后所有漫长且寂寞的时光。甚至我还想到了自己以后该如何慢慢地接近他,不是以被收养者的身份,而是以恋人的身份。我要一点一点地渗透进他的生活,霸占他全部的关注,最后在热烈的亲吻中重新回到第一次的夜晚,并将那份激情绵延至往后的每一段岁月当中,再也无法被磨灭。
在十八岁那年,我就幻想过无数次跟他的以后了。
那时我蜷缩在墙角,像是有魔力一般,一遍又一遍地念着男人的名字,直到浓稠的液体在我的双腿间涌射而出,让全身上下都忍不住泛起轻微的震颤。大脑也在那个瞬间被完全抽空,我舒服地长叹了一声,失去了所有的思考能力,任凭自己瘫软在阴影之中,回味着这份难能可贵的快乐余温。
然而令我完全没想到的是,当我稍微恢复理智,准备赶紧收拾掉周围的狼藉时,我扭过头,却发现不知何时,那个银发的男人已经站在我的房间内,目光凝重地凝视着我。自慰并不是一件值得羞愧的大事,但自慰时喊出的名字却显得非常可疑。我不知道他听到多少,又看到了多少,只能呆滞地回望着他,四肢僵硬,不知所措,因为我能感觉到周围沉重的气氛,就像是暴风雨打碎了的玻璃,随着我的高潮彻底化成了满地的齑粉,再也拼凑不出原来的样貌。
虚伪的和平就在那个刹那彻底地消失了。
诧异很快就被紫罗兰色的海浪卷入海底,男人紧紧地盯着我,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情感的泄露。他有意遮掩了自己的内心,我根本看不透他,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着什么。这种尴尬的时候,我本应该装作无辜的样子,把一切都归咎于对方的幻听,这样的话,我和他之间的平和尚且还能继续假装下去。但那时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鬼使神差一般迎着他的审视,满眼渴求地走到他的面前,然后伸出手,就要解开他的皮带扣。
我告诉我爱他,希望他能像那个晚上一样用他的大鸡巴狠狠地干穿我的小穴。我说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可以满足他的所有欲望,而且事实证明,那天晚上我们也确实各自得到了人生最大的满足。我绞尽脑汁,搜刮出所谓的好学生能够想到的所有淫乱粗鄙的词汇,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我带着哭腔的声音颤抖如筛,但我依然倔强地想用这种方式证明自己已经成年了,完全可以为自己的情感与行为负责。
他却把我推开了,然后转身离开了这个家。
那天就成了他第一次没有陪伴我度过的生日,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说实话,我不知道自己在听到房门被关上的动静之后,自己究竟是以怎样的姿势扶着墙壁,慢慢地跌坐在地上。那时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在我的心里碎掉了,可我没办法确认,只能独自扫视地偌大且寂静的空间,任由不断扩散的空虚吞噬掉自己的所有感官。
于是我等他,凭借着他从来没有缺席我的生日的信念,一直等他兑现之前的诺言。我相信他晚上就会回来,带我去参加精心准备的成人礼,我就抱着这样微弱的希望,从太阳落山一直等到明星升起,再到第二天的晨曦刺穿云端,描摹出城市中的鳞次栉比,我都在等他。
但我最终等来的却是他的律师的邮件。邮件里说我已经成年,具备养活自己的劳动能力,而男人作为领养者已经完成了他的义务,将不再提供生活费。至于现在的这套顶层复式住宅,它会在律师的见证下被赠送给我,之后是自己留着住还是转手卖掉,全凭我的心意。
从此以后,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07
“房子我没卖,也没有住,一直留在那里,只是偶尔回去看看。”
宽敞的咖啡厅里,留声机里的歌已不再是Norwegian wood,而是被换成了一首我不知道的蓝调,混合着浓重的烟嗓,就像是街边被大雨淋湿的鱼,沉闷且弥漫着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忧郁。手边的咖啡已经凉透了,我不太想喝,所以干脆就用镊子夹起一块块的方糖,将它们在小瓷盘里垒砌成金字塔的形状。
从始至终我的语气都很平淡,就像是在陈述别人的故事,但只有我自己知道,偶尔回去看看这句话虽然听上去很简单,实际上却承载了太多的细节。每当我重新站在空空荡荡的房间里,看着原封不动的家具和未曾倾斜的阳光,看那落日余晖的晚霞落到了没有光的小阁楼上,我就会记得我十八岁的时候好像爱过一个人,爱过一个本不应该爱的人。
而坐在我对面的银发男人眨了眨他那双冰蓝色的眼睛,心不在焉地听完了所有故事,最后发出了一声叹息。不过这并不是对我的感慨或者同情,而是因为他看到了他的女伴终于袅袅娜娜地推开咖啡店的大门,笑颜如花地依偎在他的怀里,还当着我的面直接和男人来了一个纯粹热情的拥吻。
我手一抖,摆放在最上端的那块方糖便滑落镊夹,稀里糊涂地撞碎了整座三角形的小山。
那位漂亮的年轻女性见状,一边拢了拢耳边的长发,一边忍不住投来了好奇的目光。对于她来说我是个奇怪的陌生人,她凑到男人耳边小声地询问起我的来历,男人就不情愿地抱怨了几句,完全把我当成了一个陷入创作瓶颈的三流爱情小说家。之后他以戏谑的口吻,把我的故事胡乱拼凑成另一个天方夜谭,惹得那位女性捂着嘴,发出了一长串银铃般的笑声。而等两人都笑够了,他就要挽着她的胳膊离开这里,去往下一个约会地点。于是我只好尴尬地耸了耸肩,挥手同他们告别。
“对了,之后那个男人怎么样了?”
临走之前,银发的男人回头看了看我,提出了对故事结局的疑问。他不知道,此刻他的那双冰蓝色的眼睛里分明闪烁着欣赏闹剧时候的好奇与嘲讽,他显然忘记我早就说过了故事的结局,我也就故作深沉地拖长了尾音,给他编造出一个他所期望的结局。
“哦,他啊,他——”
END